深化改革制度 獲得改革動力 夯實改革實效
——夯實根基激發企業發展 充分發揮國企引領作用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黨中央國務院作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戰略部署(2020-2022)。按照上級戰略部署,結合實際,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天路”或“公司”)出臺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一直以來公司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科學鋪排,敢于啃硬骨頭,動真碰硬,倒排工期,并以考核評估為有力抓手和重要牽引,確保把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出真成效。
2022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改革實效年”。隨著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不斷深入,具有中國特色現代國企治理體系正在形成,公司作為全區第一家探索實施股權激勵的試點單位,針對公司特點科學制定了股權激勵計劃,規范履行了股權激勵的相關決策程序。一是緊跟市場政策變化,利用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的最新激勵工具,制定了適合于本公司特點的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充分調動了員工積極性,鼓勵員工與公司長期共同發展;二是在充分保障股東利益的前提下, 公司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一套對內具有公平性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持股比例及系數分配方案,還推出了在滿足考核指標的相關數值條件后分批分次解除限售,從而達到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目標;三是在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公司業務轉型升級、人力資本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的背景下,本激勵計劃的考核指標兼顧了壓力與動力,本計劃業績目標的設置在保證可行性的基礎上,具有一定的挑戰性,能夠體現“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最終,公司探索并實施了股權激勵方案,首次向公司骨干員工83人授予232.8014萬股公司股票,每股價格3.43元。
改革過程中,西藏天路從國企上市公司的定位出發,結合實踐經驗,圍繞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一是加強企業治理與企業管理,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公司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配齊建強,董事會外部董事原則上占多數,實現董事會規范運作基礎上,全面依法落實董事會各項權利;公司建立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確董事會對經理層的授權原則、管理機制、事項范圍、權限條件等主要內容,充分發揮經理層經營管理作用;公司推行經理層成員任期制管理,積極推動各級子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管理,全面實行任期管理;2022年1月前依法落實出資人有限責任,強化企業獨立法人地位,健全以企業章程為基礎的國有企業內部制度體系。二是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引領企業高質量發展。公司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眾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推進黨建工作責任制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激勵企業領導人員擔當作為;持續深入推進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推動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紀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三是推進業務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圍繞服務國家戰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產業一體化、產融投一體化發展,通過整合、培育、并購、合作、創新等發展模式,構建產業、投資一體化的商業模式;充分發揮投資運營、資本運作、規劃設計、建材產銷和建筑施工等產業一體化、協同化、共贏化優勢,切實形成互聯互動和整體合力;通過建筑、建材產業一體化核心要素和市場能力,深度運營能力支持價值投資,實現產業發展、價值投資三輪驅動,資產規模不斷循環放大,達到價值發現、價值創造、價值獲取最大化,形成“兩主多元”業務發展格局,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四是穩慎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構建現代化經營管理體制。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的要求,在投資并購、合資合作中探索混合所有制實踐經驗,總結混合所有制企業公司治理和規范運作經驗,推動混合所有制企業建立法人治理機制,建立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和差異化管控機制,加強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過程的監督。五是深化人力資源三項制度改革,實現人力資源市場化運作。深化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實現員工能進能出。通過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為核心、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優化用工結構,暢通進出渠道,真正形成能進能出的合理流動機制。
2022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最后一年,也是關鍵一年,西藏天路將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壓實責任,倒逼時間,確保收官年全面完成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