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1日
與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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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靜靜,有辦“法”嗎??。鼉蓵劢怪畷笮律睥?/h1>
文章來源:法制日報 微信公眾號
發布時間:2020-05-28
瀏覽人數:10629
“天空沒有留下翅膀的痕跡,但我已飛過。”
大數據時代,這句話恐怕早就不作數了。
只要有人愿意,一只鳥的飛行軌跡,也能被大數據精準捕捉,就更別提我們的個人信息了。
從彈窗廣告到隱藏鏈接,從騷擾電話到網絡詐騙,從銀行流水被泄漏到人臉識別濫用,拒絕信息“裸奔”已經成為了網絡時代的剛需。
今年兩會,完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保護也成為了人們最關心和熱議的話題。
好想靜靜,到底誰能保護我?
為個人信息安全“加密”,你期待的,法律作出了回答。
“裸奔時代”,你我都成了透明人
隱私,是每個人都不愿被觸碰的東西。
互聯網時代,私人生活的邊界不斷拓寬,信息技術為生活帶來了不少便利。但是,我們在享受著種種便利的同時,也飽受個人信息泄露、垃圾短信、詐騙電話等問題的困擾,人們的安全感在一次次沖擊中變得脆弱不堪。
剛瀏覽過幾頁房產信息,房產中介、裝修公司的問候就紛至沓來;剛生完孩子,月子中心、嬰幼兒用品專賣店的電話就不斷打來……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調查,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的高達85.2%。
在大數據的算法面前,人的生活軌跡變得沒有秘密可言。不少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你人在哪里,你的消費偏好如何,大數據都能完整還原。有網友感嘆,最了解你的人,未必是你的身邊人,而是那些“不動聲色”的APP。
不僅如此,一些盜用個人信息進行犯罪的行為,更是讓人脊背發涼。今年的“兩高”報告均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犯罪做出相關闡述。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提到,2019年,加大懲治電信網絡犯罪力度,起訴71765人,同比上升33.3%。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多地武漢返鄉人員個人信息被泄露,各種以捐款為名的電信詐騙也跟著集中“湊熱鬧”。
有人說,過去,被記住需要一番努力;今天,被“遺忘”卻成了一種奢侈。
不堪其擾的人們時刻期盼著,大數據時代,法律能真正成為個人信息泄露的“終結者”。
為個人信息 “加密”,專項立法呼之欲出
徒法不足以自行。
一直以來,我國關于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
憲法、網絡安全法、民法總則、電子商務法、刑法等多部法律中都能找到相關依據?!蛾P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等文件和辦法中,也強調個人金融信息保護。
2月4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關于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明確疫情聯防聯控中個人信息保護和利用的有關要求。
當然,毋庸諱言,我國尚無個人信息保護專項立法。
今年兩會,不少代表委員都帶來了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建議、議案和提案——“建議疫情結束后,對收集的個人信息進行封存、銷毀”“建議將過度彈窗運營商納入失信名單”“建議尊重網民自主選擇的權利,允許用戶關閉個性化推送”等等。
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迫在眉睫。
5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圍繞國家安全和社會治理,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
其實,早在2019年3月,全國人大已將個人信息保護法納入立法規劃,建議加快立法進程。通過專門立法,統一對公私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明確運營主體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原則、程序和保密、保護義務,不當使用、保護不力的法律責任以及監管部門的監督手段和處罰措施等。
為個人信息安全“加密”,大數據時代才能風朗氣清,人們才能在網絡紅利和隱私之間找到平衡。
呵護隱私,每個你都很重要
“終于不用再接騷擾電話了!”
人們對呼之欲出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瘋狂點贊。
誠然,保護個人信息,法律是最有效、最有威懾性的武器。但是,在網購成為家常便飯、分分鐘就能“換臉”的今天,在數據發掘無孔不入的當下,保護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的努力,對于每個社會成員來說都必不可少。
保護個人隱私、保障數據安全,網絡平臺和企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企業有追求用戶人數和追逐經濟效益的權利,更有保障用戶權益、保護用戶隱私、提高平臺安全系數的責任和義務。一味搶占市場,無視用戶權益,甚至背棄社會責任,把個人信息當“生意”的企業,非但行之不遠,更將遭受法律的制裁。
在大數據時代,保護個人信息既不能靠簡單授權來約束,也不能停留在事后追責的粗放思維中,而要在全社會范圍內,努力實現對個人信息的精細化管理。有關部門強化監督機制,暢通公共輿論監督。公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守好信息保護的個人防線。
捍衛個人信息安全、數據安全,就是在守護美好未來。有了安全的隱私環境,人們才能更好地享受大數據時代的紅利,才能探索更多未知的領域和更大的發展空間。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也應該是最安全的時代。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不會一蹴而就,更不會一勞永逸。
面對未知多于已知的大數據時代,我們難免遭遇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但在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成為全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呼之欲出的背景下,我們相信,告別個人信息“裸奔”的日子,就在不遠處。
來源:法制日報(作者:馬岳君 宋勝男 劉丹 李一鳴)
編輯:席鋒宇 張博 李金鳳
“天空沒有留下翅膀的痕跡,但我已飛過。”
大數據時代,這句話恐怕早就不作數了。
只要有人愿意,一只鳥的飛行軌跡,也能被大數據精準捕捉,就更別提我們的個人信息了。
從彈窗廣告到隱藏鏈接,從騷擾電話到網絡詐騙,從銀行流水被泄漏到人臉識別濫用,拒絕信息“裸奔”已經成為了網絡時代的剛需。
今年兩會,完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保護也成為了人們最關心和熱議的話題。
好想靜靜,到底誰能保護我?
為個人信息安全“加密”,你期待的,法律作出了回答。
“裸奔時代”,你我都成了透明人

隱私,是每個人都不愿被觸碰的東西。
互聯網時代,私人生活的邊界不斷拓寬,信息技術為生活帶來了不少便利。但是,我們在享受著種種便利的同時,也飽受個人信息泄露、垃圾短信、詐騙電話等問題的困擾,人們的安全感在一次次沖擊中變得脆弱不堪。
剛瀏覽過幾頁房產信息,房產中介、裝修公司的問候就紛至沓來;剛生完孩子,月子中心、嬰幼兒用品專賣店的電話就不斷打來……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調查,遇到過個人信息泄露情況的高達85.2%。
在大數據的算法面前,人的生活軌跡變得沒有秘密可言。不少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你人在哪里,你的消費偏好如何,大數據都能完整還原。有網友感嘆,最了解你的人,未必是你的身邊人,而是那些“不動聲色”的APP。
不僅如此,一些盜用個人信息進行犯罪的行為,更是讓人脊背發涼。今年的“兩高”報告均對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犯罪做出相關闡述。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提到,2019年,加大懲治電信網絡犯罪力度,起訴71765人,同比上升33.3%。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多地武漢返鄉人員個人信息被泄露,各種以捐款為名的電信詐騙也跟著集中“湊熱鬧”。
有人說,過去,被記住需要一番努力;今天,被“遺忘”卻成了一種奢侈。
不堪其擾的人們時刻期盼著,大數據時代,法律能真正成為個人信息泄露的“終結者”。
為個人信息 “加密”,專項立法呼之欲出

徒法不足以自行。
一直以來,我國關于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
憲法、網絡安全法、民法總則、電子商務法、刑法等多部法律中都能找到相關依據?!蛾P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等文件和辦法中,也強調個人金融信息保護。
2月4日,中央網信辦發布《關于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明確疫情聯防聯控中個人信息保護和利用的有關要求。
當然,毋庸諱言,我國尚無個人信息保護專項立法。
今年兩會,不少代表委員都帶來了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建議、議案和提案——“建議疫情結束后,對收集的個人信息進行封存、銷毀”“建議將過度彈窗運營商納入失信名單”“建議尊重網民自主選擇的權利,允許用戶關閉個性化推送”等等。
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迫在眉睫。
5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圍繞國家安全和社會治理,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
其實,早在2019年3月,全國人大已將個人信息保護法納入立法規劃,建議加快立法進程。通過專門立法,統一對公私領域的個人信息保護,明確運營主體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原則、程序和保密、保護義務,不當使用、保護不力的法律責任以及監管部門的監督手段和處罰措施等。
為個人信息安全“加密”,大數據時代才能風朗氣清,人們才能在網絡紅利和隱私之間找到平衡。
呵護隱私,每個你都很重要

“終于不用再接騷擾電話了!”
人們對呼之欲出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瘋狂點贊。
誠然,保護個人信息,法律是最有效、最有威懾性的武器。但是,在網購成為家常便飯、分分鐘就能“換臉”的今天,在數據發掘無孔不入的當下,保護個人信息和數據安全的努力,對于每個社會成員來說都必不可少。
保護個人隱私、保障數據安全,網絡平臺和企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企業有追求用戶人數和追逐經濟效益的權利,更有保障用戶權益、保護用戶隱私、提高平臺安全系數的責任和義務。一味搶占市場,無視用戶權益,甚至背棄社會責任,把個人信息當“生意”的企業,非但行之不遠,更將遭受法律的制裁。
在大數據時代,保護個人信息既不能靠簡單授權來約束,也不能停留在事后追責的粗放思維中,而要在全社會范圍內,努力實現對個人信息的精細化管理。有關部門強化監督機制,暢通公共輿論監督。公民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守好信息保護的個人防線。
捍衛個人信息安全、數據安全,就是在守護美好未來。有了安全的隱私環境,人們才能更好地享受大數據時代的紅利,才能探索更多未知的領域和更大的發展空間。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也應該是最安全的時代。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不會一蹴而就,更不會一勞永逸。
面對未知多于已知的大數據時代,我們難免遭遇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但在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成為全社會共識的前提下,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呼之欲出的背景下,我們相信,告別個人信息“裸奔”的日子,就在不遠處。
來源:法制日報(作者:馬岳君 宋勝男 劉丹 李一鳴)
編輯:席鋒宇 張博 李金鳳